一、纳税人申报
申报时间: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日内。
申报资料:
⑴《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一式四份);
⑵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⑶出口发票;
⑷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部门:主管退税部门
二、税务机关受理
退税部门接到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后,首先审核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审核通过后,退税部门在《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中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三份返纳税人。
一、纳税人申报
申报时间: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日内。
申报资料:
⑴《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一式四份);
⑵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⑶出口发票;
⑷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部门:主管退税部门
二、税务机关受理
退税部门接到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后,首先审核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审核通过后,退税部门在《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中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三份返纳税人。
工商注册(周先生)
财税&退税(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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