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出口,是指进料加工下的产品或半成品不直接出口而结转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企业再加工后出口。
海关对经批准的企业进料加工项下半成品结转办理保税结转手续,深加工企业承接的半成品予以全额保税,这种保税货物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转业务,海关称为“结转加工”或“转厂加工”。
对这种业务,调入地海关视同进口;调出地海关视同出口。
而且由于转厂加工业务均收取外汇,外汇管理局也视同出口业务。
目前,各地国税局对间接出口大都采取如下的税收政策:一是对间接出口收入免税,购进国产料件作进项税额转出;二是对间接出口收入采取挂账的办法,等待总局文件明确;三是在征收上,对间接出口视同直接出口对待;四是对间接出口按内销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