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正式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步骤。
一、初审(人工审核)
初审是指人工对审。首先将电子数据与纸质申报表进行核对,然后将电子数据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一)初审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 企业身份审核:审核申报企业的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等内容是否与审核系统内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相关记录一致。
2. 出口货物的审核: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3. 纸质凭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和一致性的审核;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② 审核专用发票的联次是否为抵扣联。
③审核发票所列购货企业名称,该名称应与申报的外贸企业名称保持一致;商品与劳务的名称须与其它退税凭证相关名称相符;数量、单价、金额、税额应计算准确。
(2)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仅指购进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
① 审核专用缴款书的印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② 审核专用缴款书的联次是否为第二联。
③ 审核专用缴款书所列购货企业名称,该名称应与申报的外贸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3)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① 审核报关单联次是否为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 审核报关单印章、内容是否完整。
③ 审核报关单上所列“出口日期”,以确认该日期与企业申报的所属年份一致,并不大于申报月份,且未超过申报期限。
④ 审核报关单上所列“经营单位”名称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代理出口除外)。
⑤ 审核报关单上所列“贸易方式”是否为一般贸易,若为进料加工,则应向企业核实是否作价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是否已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⑥ 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是否与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一致。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① 审核核销单联次是否为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 审核核销单印章(包括出口企业公章、海关验讫章及外管局核销章)、内容是否完整。
③ 审核核销单上所列企业名称是否与申报企业一致;各栏内容是否填写的齐全、准确,并与报关单对应内容一致。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①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印章、内容是否完整。
②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是否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③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所列“出具日期”,以确认是否超过申报期限。
(6)审核以上纸质凭证之间的一致性
① 审核专用发票与出口报关单相关内容的一致性。
② 审核专用发票与专用缴款书相关内容的一致性。
③ 审核出口报关单与外汇核销单相关内容的一致性。
④ 审核出口报关单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相关内容的一致性。
(7) 审核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
①各表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②汇总表和明细表的一致性。
③明细表之间的一致性。
4. 纸质凭证、报表和申报电子数据三者的一致性的审核
(1)申报电子数据与纸质凭证的一致性核对。
(2)申报电子数据与报表的一致性核对。
(3)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则审核企业申报电子数据退税率是否为4%、5%或6%
(4)申报电子数据中出口货物商品代码的扩展码是否正确。
(二)数据的调整
税务人员在人工对单的审核工作中,对发现的企业申报错误应做如下处理:
1. 企业申报数据错误较少的,税务人员可对错误数据和不规范数据进行修正,企业经办人员需在修正处签字确认。
2. 企业申报数据错误较多的,税务人员可通知企业将本次申报撤回,待企业改正后再次申报,但再次申报期限也不应超过货物出口之日起90天内。
(三)调查
初审岗位的税务人员在人工对单的工作中,凡对出口货物货源有疑问或发现企业申报的专用发票、专用税票、报关单等存在疑问而需发函核实的,应在审核系统中进行录入后,移交调查管理岗位。
二、复审(计算机审核)
复审是指计算机审核,对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进行自身逻辑关系审核,同时与海关、外汇管理、征税等部门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交叉对审。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审核发现疑点并进行处理,以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一)计算机审核的内容及要点
1. 审核数据的唯一性、有效性;
2. 审核分部核算;
3. 审核商品代码;
4. 审核退税率;
5. 审核进货信息;
6. 审核出口信息。
7. 审核有关证明电子信息;
8. 审核换汇成本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二)审核产生的疑点及处理
计算机审核环节,将企业申报数据和外部信息进行对审,由于申报数据录入环节和外部信息的原因,可能造成两者核对不上,产生疑点。
1. 审核疑点级别:
提示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空”,不置错误标志,不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再次审核通过处理;
警告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W”,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人工挑过处理;
错误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E”,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人工挑过处理。
2. 疑点调整结果处理:复审岗位的税务人员对审核产生的疑点数据根据疑点核实结果进行处理。
(1)数据调整:核实后如发现错误,属于申报数据错误,做申报数据调整处理。
(2)人工扣留:核实后如发现错误,属于不可调整的错误,做人工扣留处理。
(3)人工挑过:核实通过,做人工挑过处理。
(三)计算机审核的确认
税务人员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疑点核实和疑点调整后,如发现有涉嫌骗税的业务,应及时移交调查岗位进行调查;如审核通过,应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包括以下工作:
1. 在审核系统内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操作,转入历史库,提交签批环节。
2. 在企业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汇总申报表》上签章,并分别注明本次审核通过本次申报应退税额和本次审核通过上次申报应退税额,并将签章后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汇总申报表》提交给退税部门负责人,同时留存一联。退税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公章后报送地市以上税务机关办理审批退库。
(四)税务机关将审核情况反馈企业
正式审核结果的反馈包括申报资料的反馈和电子信息的反馈。
1. 申报资料的反馈
退税部门将企业的免退税正式申报审核通过后,首先要在各种申报表中签字盖章,然后将需要返还给申报企业的相关联次整理好,并返还给申报企业。
2. 电子信息的反馈
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在退税部门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被调整,这就会导致退税部门审核通过的电子数据与企业申报系统中的原始申报电子数据不符,进而会影响企业下期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为保证企业申报系统中的申报数据与退税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据保持一致,退税部门需要在免退税正式审核通过并将电子数据转入历史库之后,利用审核系统生成免退税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并交给申报企业。
申报企业取得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后,将其读入至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更新原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