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逐步取消的专用税票


外贸企业出口的消费税应纳税货物,需要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统称专用税票。此凭证由供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实行一批销货开具一份办法。

目前增值税专用税票已被取消,只是企业在出口早期购买的存货(2004年6月1日前购买的),申请退税时须提供专用税票

消费税专用税票作为办理消费税退税的重要凭证由于只在生产环节征收一次的特殊性,目前企业申请退税还必须提供专用税票。


2016-07-15 政策法规 , 1,7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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